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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召开2018年第十二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2018-11-30 浏览次数:

11月28日上午,机械工程学院召开2018年第十二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徐柳根主持。

会议开始,徐柳根领学《条例》,并结合学院实际对《条例》进行解读。党委副书记王孝义,李克明作学习体会发言。

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内容全面细致,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克明指出,《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建设的基础主干法规,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学校党委和各党总(直)支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徐柳根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履行好党支部的职责,当好党员群众的主心骨。《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特点,清晰自身职责,明确自身任务,发挥好管理服务、带动引领作用,落实落细上级及学校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第二,要发挥好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把党支部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担当起“火车头”的重任。第三,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各党支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既要防止“只抓党建不抓业务工作”的想法,也要防止“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工作”的做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融入党员内心,让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依赖、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夏梦醒 审核:徐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