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工委、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党委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 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院党委委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如系室主任、支部书记等。
2.院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工作副书记代行职责;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3.党委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4.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学习秘书需要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六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教学生产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10.教学科研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11.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采取读书会、报告会、务虚会等方式,抓好专题辅导和学习交流。集体学习研讨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开展,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创新学习方式,把集体研讨和重点发言、系统学习和专题学习、研究理论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加强面对面互动交流,适当组织专题讲座和辅导。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由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负责督导。
3.深入研讨。院党委中心组应当将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4.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第八条 学习要求: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学习的理论性、系统性,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注重融会贯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养与增强党性修养、贯彻决策部署、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4.严格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委主要负责人请假,并及时告知党委备案。院党委年终将对中心组成员每年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5.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动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由院党委收集、整理、总结、推广。
第九条 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1.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党委审定后施行。
2.院党委结合年底校党委理论学习考核,对党委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党委分管负责人要对党委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检查,量化打分,作为年底理论考核成绩依据。
3.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5.院党委将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党委成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