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党政领导定期沟通制度(试行)

2021-04-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党政领导经常性沟通机制,提升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重点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促进学院党建和事业高质量地融合发展。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党政领导定期沟通制度(试行)》(安工大党〔2018〕55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沟通主体

主要包括院党委书记与院长的沟通、党政正职与副职的沟通、副职之间的沟通、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内与党外同志的沟通等。

二、沟通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动态信息的沟通和重要决策前的协商等。

三、沟通形式

1.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会议前的沟通

学院党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院党委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议题,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在会前互相沟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院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院党委书记、院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的沟通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谈透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

3.领导班子工作例会

实行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制度,一般安排在周一上午,由院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院领导班子成员互相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汇报一个时期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一周工作安排,研究需要协调推进的日常工作。

3.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谈心

一是正式谈心。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定期开展正式谈心,每个学期不少于1次。谈心内容主要围绕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互相提出意见和建议,广泛而深入地交换意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求同存异、达成共识,促进党政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二是经常沟通。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建立常规沟通机制,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在重大决策前先充分协商,在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后,再征求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4.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谈心

院党委书记、院长要定期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尤其要注意与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谈心。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其他沟通交流

(1)学院党政副职领导要就自己分管领域工作,特别是参加学校有关会议要求汇报的工作,应主动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沟通。对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处理,班子成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和沟通。

(2)学院党政副职领导要结合工作需要,或者涉及到两个以上院级领导协同完成的,牵头院领导要与相关院领导沟通交流,协同推进工作完成。

(3)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外出,要及时相互通报。学院党政副职外出,除按照学校干部管理规定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外,须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好分管工作,需要其他副职领导配合时,要主动沟通协调。

四、责任落实

1.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信任与监督的关系、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形成党政齐心合力的良好局面。

2.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自己工作开展情况及想法主动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与沟通。

3.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