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若干规定

2014-09-03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基)的申报,促进学科基础研究,不断提高学院科研水平,根据学院2014年科研工作会议讨论意见,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械工程学院每年国基可能申报数

教授数+副教授数+博士人数-在研基金数(主持)-基础课教师数6

特别说明:力学教研室减免2个,制图教研室减免4个,每年具体减免人员由相应室决定名单;管理岗教师、教学型教师、有在研基金项目的教师(至完成年的第二年)、国基指南受限的、其他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者除外。

二、国基申报对象

符合国基申报条件的被计入学校“可能申报数”的教师、符合申报国家青年基金项目条件的青年教师、参与申报但未达到受限数的教师。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应积极的趁早准备撰写申报书,并参加9月下旬学院组织的开题答辩、11月组织的初审、春节期间的外审。

、青年教师对接

    符合申报国家青年基金项目条件的青年教师在自愿的基础上与学院教授实现一一对接,青年教师应主动请教指导教师,请指导教师耐心认真的给与长期指导。

五、连续两年未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教师将被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申报职称者当年排序靠后、申报各类其他项目排序靠后,并请书面说明不能申报的原因。

当年未有效完成申报书的(如形式审查未通过、申报书与上一年度一模一样的、应付差事的)以当年未申报论,是否有效申报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投票裁定。

、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及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了社科基金的(学校上报)等同于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本规定从2015年开始试行,即上一年(2014年)未申报的,本年度(2015年)必须申报,上一年申报未获批的鼓励本年度继续申报。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

 


机械工程学院

201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