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更多的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使我校培养的人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办法。
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1、全校在籍一、二年级本科生,其中文科类专业只限理工科考生,且只限一年级学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和身体条件符合机械工程学院各专业相关规定与要求。
二、学生转专业的程序
1、拟转入机械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在4月上旬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转交机械工程学院。
2、机械工程学院在4月下旬对拟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学院成立由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考核小组,从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学习兴趣、了解程度、拟转入后的专业特长,以及在原有专业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等方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相关面试考核。
3、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对参与转专业的学生面试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分高低进行排序,按公布的可接受学生转专业的名额,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学院可接受学生转专业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计划数。
5、学院在4月底前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考核材料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1、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2、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3、上级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4、招生录取时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以及招生录取时虽在同一批次但院校代码不同之间转专业的学生;
5、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含记过);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接受专业及人数
1、机械工程专业
2、车辆工程专业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每年各专业具体接受人数,将视情况确定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五、其它
1、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应修课程。
2、学院收到转专业文件后,要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工作。
3、咨询电话:0555-2316517。
六、本实施办法自2016年起施行,本实施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