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2020-11-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有效促进我校青年学子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科学方法,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我校青年学子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自身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我校学子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 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 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努力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为积极有效主动地迎接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启动我校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本届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竞赛组委会主任。校团委、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竞赛设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届竞赛的作品评审工作。由科研处主要负责聘请校内外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

(三)各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竞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分团委负责作品的征集、汇总、审核、初评、推荐工作。

(四)竞赛成立咨询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咨询工作。咨询专家委员会由往届在“挑战杯”国赛中获奖的指导老师组成。

二、参赛资格

(一)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原则上2019、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加比赛。为保证参赛作品质量,参赛作品须有1-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老师。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最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或者虽未完成,但在申报时已经初步完成作品,在2020年12月份之前能够最终完成。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三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1.已在国际竞赛中获奖作品、已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考虑到优秀作品需要连续积累和较长时间的制作,部分创新点比较突出、有望取得较大成果的往届部分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如有重大改进和提高,经学院严格评审批准后,可再次参赛。原则上该作品已在历届“挑战杯”省赛、国赛中获奖且无重大改进、提高及创新突破成果,不得参加本届竞赛申报;如有重大创新获重大成果,在申报时务必说明和往届申报作品相比,有哪些是自己完成的有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部分。

三、作品申报与要求

(一)本次竞赛采用“分类申报、分类评比、综合评奖”的申报和评审办法。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五个项目类型: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语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各按一个大类进行申报和评审。

(二)申报作品的形式,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个学生参与申报的作品最多不超过两件。

(三)参赛作品须经第一作者或集体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在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进入决赛的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应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赛作品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可包含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的需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等。

(四)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0年11月):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本届竞赛,让全校师生了解本次竞赛有关情况。各学院宣传发动学生参赛,并动员专业教师对作品进行指导,发动学生广泛、认真参与。

(二)项目申报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各参赛者应在项目第一作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参赛者和指导老师需在12月25日前提交一份参赛立项申报表到各学院分团委。各学院汇总后将申报表和汇总表(均只要电子版)报校团委。各学院作品申报数量有要求。

(三)参赛项目中期检查阶段(2021年1月30日前):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于2021年1月30日前进行全校参赛项目中期检查。

(四)学院初评和推荐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学院首先对参赛者利用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机会认真准备的参赛作品进行项目检查,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学院初评和推荐工作,各学院将参赛作品申报书、作品(研究报告/论文/调查报告)及所附相关资料、学院申报作品汇总表(均只要电子版)报校团委。

(五)学校复审阶段(2021年3月10日前):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将按照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要给出评审分数、评审意见和评语。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评出三等奖和成功参赛奖,并选出40件左右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六)终审决赛阶段(2021年3月30日前)终审决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方式,根据现场评分结果和评审专家组意见,决定一、二等奖。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在决赛获奖作品中,择优选拔作品申报参加安徽省系列竞赛。

五、奖励与表彰

(一)所有完整的参赛作品,将进行分类评审,综合评奖。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成功参赛奖。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给予项目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物质和精神奖励。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办法》规定,给予参赛选手以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和创新学分的认定。科技竞赛优胜奖励按《学生手册》规定执行。对指导教师工作量、教学科研奖励、教学效果的认可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对荣获一等奖以上项目的指导老师,授予本届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二)竞赛以学院为计算单位,按照团体总分进行排序,设1个“挑战杯”、5个左右“优胜杯”。团体总分计算如下:1.根据各学院推荐作品数和获奖情况综合评定。2.所有获一、二、三等奖和成功参赛奖的学生作品分别得到100、70、40、20分。根据各学院的参赛情况,可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学院组织奖励按《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团委、工程实践与创新中心、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等单位要大力配合、共同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我校第十三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顺利举行,落实比赛的各项具体事宜,积极为大学生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学术科技活动创造条件。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学院创新教育小组组长总负责,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配合,落实必要的场地、指导教师和经费,切实关心、支持大学生的科技活动;各学院要统筹安排,定期举办以介绍学科专业前沿与国内外学术动向为内容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尽可能为学生进实验室、进课题创造条件;各学院要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学院选送的作品进行初评,将优秀作品报学校参赛。

(三)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学生会、科协及各类学术型、研究型、创新型社团学术科技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全校青年学生积极参与,以确保此次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圆满成功。

校团委 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 科研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