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8-01-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综合训练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我校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认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与程序    

1)工作准备与启动    

各学院应按照本通知和《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专业要求和特点,制订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和详细工作计划与执行方案。在下学期开学前应完成指导教师选派、学生动员与学术诚信教育和论文检测宣传工作,完成拟题、审题和学生选题,督促指导教师及时给学生下达任务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督促学生完成前期文献查阅工作。  

2)前期工作检查    

2018年3月中旬,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检(自)查,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指导教师选派、拟题、审题、学生选题及任务落实下达、基本条件准备等。    

3)中期进度与质量检查    

2018年4月中旬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进度和质量检查并向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4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4)论文检测、答辩与成绩评定    

2018年5月下旬各学院全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参与答辩。具体检测办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校专家组将对各学院毕业答辩环节进行随机抽检。为确保学生如期领取毕业证并离校,各学院务必于6月19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为此,各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成立答辩委员会(小组),制订答辩规则、程序和时间安排表,审查答辩资格,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各学院应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于6月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5)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20186月下旬,学校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6)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普查和工作总结,及时登记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将普查情况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等于7月上旬报送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普查内容包括:任务书,指导书,调研(或实习)报告、外文翻译、设计(论文)说明书等文本规范性,教师指导意见与签名,教师评阅意见与签名,答辩评价与签名,评语与成绩的吻合性,设计(论文)质量与成绩评定的准确度等。普查可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3]26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各学院认真把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关,选题内容务必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本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难度、工作量适当;选题要尽量紧密结合工程、生产和社会实际。    

设计(论文)尽量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工科专业应加大毕业设计的比例,严格做到一人一题。    

(3)根据教育厅皖教评函[2013]35号文件要求,今年我校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需通过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请各学院前期做好学术诚信教育和论文检测宣传工作。    

(4)各学院应创造条件让学生尽早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把学生撰写调研(实习)报告、文献综述、外文资料翻译等纳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严格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和过程管理,各学院的组织管理工作、设计(论文)质量、指导工作质量和文本规范性等将作为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检查重点。   

三、其它    

(1)学校将从2018届本科生开始采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请毕业生、指导教师、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等根据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进行相应操作。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将于2018年1月3日开始上线,具体操作手册另行发放。    

(2)指导教师每周指导学生的具体次数与时间要求等,由各学院自定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体现。    

(3)对设计类题目是否要求手工绘图的问题,不作统一要求,各学院自定。    

(4)凡论文涉密涉权的,由指导教师严格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经教学院长批准可不提交参与论文诚信检测。其论文质量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严格审查把关。    

(5)学生上传供检测的论文真实性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