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补贴
对在我市自主创业或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引进的中青年高级工及相应层次技能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硕士生(技师)6万元,“双一流”大学(学科)、在马高校本科生(预备技师)4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及大专高职毕业生(高级工)2万元安家补贴;对其中属于我市新兴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接续(未来)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经认定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咨询电话:0555-8880248)
购房补贴
对入选“骏马”工程的青年人才,三年内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的,分别给予硕士生(技师)8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5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高级工)3万元的购房补贴。(咨询电话:0555-8880248)
求职创业补贴
对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咨询电话:0555-8880257)
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555-8880261)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咨询电话:0555-8880261)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咨询电话:0555-8880259)
就业见习补贴
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带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鼓励各类企业(含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对高校毕业年度学生(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我市见习单位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
(咨询电话:0555-8880277)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各县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咨询电话:0555-8880257)
“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是指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支一扶”人员可获得期满服务证书,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查询。(咨询电话:0555-8880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