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精准资助,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办〔2019〕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各年级在确保省内外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纳入贫困生认定的前提下,控制好比例,合理确定困难档次,确保贫困生资助全覆盖。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5日前)。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生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完成个人申请,首次认定和再次认定的学生,均需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定(9月15日前)
1.班级评议。成立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及学生代表(普通学生比例不低于50%)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照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结果,做好会议记录。在线填写班级意见和认定原因,完成辅导员审核。
2.学院评定、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做好会议记录。将学院评定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在线完成学院审核、上报工作。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会同认定评议小组进行复核后予以更正。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年级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做实认定工作的每个环节,尤其做好原建档立卡等特殊群体学生摸底和贫困生资格认定,确保无一遗漏。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学院要严格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贫困生认定档次和比例合理。各年级严格按规定做好各专业、各班级贫困学生的统计和材料存档工作。认定工作的每个阶段要有工作记录,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
(三)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各年级要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勤俭节约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和树立勤俭节约意识。
(四)请各年级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人人知晓贫困生认定相关政策、要求及申请时间节点。
(五)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学院审核通过等同于分管副书记签字确认,辅导员审核通过等同于辅导员签字确认,请各年级认真审核系统数据。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8月29日